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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发展编辑 播报
重要时期
儿童青少年教育保护的三个重要而烦恼时期
3岁前后幼儿期——第一逆反期,表现为不听话;
13岁前后童年期——自我中心,表现为玩游戏机、学习分心;
15岁前后青春期——第二逆反期,“暴风骤雨期”、“危险期”、“分化期”,表现为叛逆、心理闭锁、学习分化。
初二家长最担心的事:孩子逆反——亲子沟通障碍;孩子网瘾——无心学习、学习分化;孩子早恋——学习分心。
不要把心理问题看作品德问题。
基本特征
青少年是个体从童年向成年发展的过渡期。青少年期心理发展的基本特征是矛盾动荡性。
生理上,性成熟是青少年期生理发展的最基本特征。因而,形成自我,发展独立性,是青少年时期的基本任务。
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矛盾主要表现为思想意识与心理行为不稳定性。具体表现为:两极性:情绪行为两极波动;闭锁性与开放性:对成人闭锁,对同伴开放;反叛性:反叛传统,喜欢标新立异。
青少年期是最容易出现心理和行为异常问题的时期。常见的心理和行为异常问题有:离异家庭儿童品德问题、留守儿童心理问题、亲子沟通障碍、自我中心、心理脆弱、情绪障碍、自杀等。
体育锻炼
近年来,体育局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从体育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进一步引导和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开展好青少年身边的篮球、足球等体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浓厚的体育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4]
心理因素
(1)遗传与生理成熟
(2)家庭
(3)学校
(4)同伴
(5)社会(大众传媒,社会文化,现代科技如互联网,游戏机)
(6)自我与心理成熟
现代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的心理发展的影响:
媒体文化成为青少年社会化的“第一影响源”。
青少年社会化影响模式的结构性变化:
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大众传媒。
最喜欢的活动:看电视、听音乐、读课外书刊
信息主要来源: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街头广告、课堂书本、网络、同学朋友、父母家庭
影响最大的因素:书刊、影视、广播、课本、网络
性心理
(1)性成熟对青少年的影响
性兴趣的产生
性冲动与自慰行为的出现
早恋与婚前性行为
(2)青春期困扰
对性征的变化:悦纳或疑惧
早熟与晚熟
两性关系的处理
性冲动困扰
(3)青少年性心理的发展
异性意识的发展
第一阶段:异性意识的准备期(学龄期前)
第二阶段:异性疏远期(学龄初期到青春初期)
第三阶段:吸引期
第四阶段:两性初恋期(17、18岁以后)
性别角色的发展
刑法规定
中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中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中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未成年人法规修正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
在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被定义的年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
[2]
。中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3]
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4]
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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