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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摊卖瓜与城管起冲突,精神病弟弟持刀捅致1死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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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8 22: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子三人摆摊卖瓜与城管起冲突,精神病弟弟持刀捅致1死2伤
  甘肃兰州,父子3人进城卖西瓜,因违规占道经营,被城管2次制止起冲突,第3次城管带人去城中村“执法”,弟弟用铁锤击打并持刀捅刺城管队员,造成1死2伤!瓜农一方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城管一方却认为构成故意杀人,事实究竟如何?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王军宏是白银市高湾镇人,和妻子结婚多年,育有王爱文、王爱武兄弟二人,弟弟王爱武从2011年起,就被诊断为“幻想症、精神分裂症”。
  王爱文家中有20多亩地,主要靠种植西瓜等经济作物为生,为了多赚点钱,王爱文在农闲之时,还会就近打零工,生活虽不算富裕,但凭借勤劳的双方,家庭条件也不算差。
  可这一切,在一次父子三人与城管的冲突中灰飞烟灭!
  在白银,西瓜价格为0.3元每斤,而在200公里外的兰州,价格则是1元每斤,3倍多的差价,让心思活泛的王爱文蠢蠢欲动。
  2018年,王爱文贷款买来一辆微型货车,主要用于运输农作物,可第一次进城卖瓜,就惹下天大祸事。
  2018年7月17日清晨,王爱文父子三人将西瓜装上货车后,由王爱文开车拉到兰州售卖,一番精挑细选后,王爱文决定将摊位设置在城关区一个小区门前。
  该小区比较繁华,人流量较大,白天生意不错,父子三人忙得不亦乐乎,当晚城关区城管队工作人员巡查到此后,发现3人占道经营,予以警告驱离后离开。
  但三人不知是抱着侥幸心理,还是因为觉得自己没有违法,并没有按照要求离开,并继续在小区门口占道卖瓜。
  当晚20时许,城管副中队长李富文带队到此,发现情况后想收缴经营工具,双方发生争执,王爱武对用拳头攻击李富文等人。
  李富文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并要求双方次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处理,18日9时许,李富文等人按照要求前往派出所,可王氏父子三人并未前往。
  当日11时许,李富文得知王氏父子在城关区北面滩新村二村村内路边售卖西瓜后,带领十余名城管队员赶到,并准备收缴电子台秤。
  李富文带这么多人的目的,不知是觉得落了威风没面子,出于报复心理;还是觉得三人态度太过嚣张,必须严格执法,但双方的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
  冲突期间,王爱武用铁锤击打城管队员,王爱文则攻击王翔军,被王翔军、李富文按倒在地,见哥哥被欺负,王爱武拿起西瓜刀,猛刺王翔军背部、腰部,李富文胸部和丁建涛腹部。
  其他城管队员见状,纷纷四散逃离,随后,王爱武继续捅刺王翔军头部等处十余刀,王爱文持木板猛击王翔军肩背部,王爱武又用电子台秤猛砸背部。
  城管一方赶紧拨打110和120,但悲剧早已注定,当日11时30分,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将王翔军送医抢救,但由于伤势过重不治身亡,死因鉴定为失血性休克和开放性颅脑损伤。
  此外,李富文、丁建涛两人,伤情鉴定均达到重伤二级,王氏父子三人被警方当场抓获,不久后王爱文、王爱武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王军宏则被释放。
  此后案件经历4年,直到2023年4月7日才一审开庭,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有3个:一是王爱武的精神状况;二是王氏兄弟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三是王爱文是否构成犯罪。
  1.关于王爱武的精神状况。
  根据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关键看行凶时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并且要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以鉴定结果为准。
  根据精神情况不同,主要分为3种类型:(1)完全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3)间歇性精神病人,部分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8年7月25日,王爱武自述有精神病,家人称王爱武从2012年起一直吃药治疗,还出具了2015年残联开具的二级精神残疾人证。
  案发后,有关部门曾对王爱武做过3次司法精神病鉴定,前2次结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第3次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2.王氏兄弟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具有5个要件,分别是:(1)起因条件,存在不法侵害;(2)时间条件,侵害正当进行中;(3)主观条件,具有正当目的;(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5)限度条件,不超过必要限度。
  王爱武持刀捅刺已经倒地不起的王翔军,此时对方已丧失攻击能力,无论如何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至少也是防卫过当。
  此外,从起因条件而言,城管的第三次执法是否正当,具有较大争议,事发时王氏父子在北面滩新村二村摆摊,是否属于城管管理范围,需要准确定性。
  3.王爱文是否构成犯罪?
  王军翔同时遭受王爱文和王爱武两人攻击,王爱文是用木板猛击,而王爱武是用刀捅,最终王军翔身死,死亡与王爱文的攻击有无法律上的关联,存在一定争议。
  此外,王爱文是否有教唆王爱武的故意,也是争议焦点;其作为哥哥,明知弟弟有精神病,没有及时制止,是否要承担责任,也值得思考。
  目前此案仍未宣判,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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